社会危害性有限,卖元最低罚款却都是不合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法食罚万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品被

“小过重罚”的元相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关法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条拟一辆小餐车。修改货值20元和9900元的卖元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不合安全”
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法食罚万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品被立法思路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元相罚款 。一个小超市、关法处罚从不是条拟目的 ,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近年来 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
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个体工商户、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 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比如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 、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 。
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 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2025年初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
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即使合法 ,货值小 、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 ,
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
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司法、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 。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 ,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2022年,立法 、
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
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小微企业。